拉脫維亞希望藉「專用信用機構」制度,為 Fintech、支付機構與非銀行貸款業者建立進入銀行市場的新管道。制度參考立陶宛自2017年推行的專用銀行模式,重點是增加放款競爭、拓展企業與民眾融資管道,並吸引數位金融業者以拉脫維亞為歐盟營運基地。
拉脫維亞《信用機構法》修正案於2026年1月6日生效,最低初始資本由傳統銀行執照的500萬歐元降至100萬歐元。新機構可吸收存款、放款及提供支付、投資與加密資產服務,並通行歐盟市場;Fintech Latvia Association表示,已有3至4家業者與拉脫維亞央行洽談,協會與BDO Latvia的說明會約70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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