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前身 Facebook 十多年前便聘用社會科學研究員,評估平台對使用者心理健康的影響;相關內部調查後來成為訴訟證據。專家憂心,Meta、Google 等科技公司若為降低法律風險而縮減研究,AI 產品的成癮、偏見與身心傷害將更難在推出前被發現。
2026年3月24日,新墨西哥州陪審團裁定 Meta 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處以3.75億美元罰款;3月25日,洛杉磯陪審團再認定 Meta 與 Google 對年輕使用者受害負有過失,判賠600萬美元。兩案引用內部研究佐證公司知悉風險,可能促使業界重新評估研究留下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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