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若要把資產依序交給子孫,可在「連續受益人信託」預先約定受益順序與條件;過去後順位受益權的法律與課稅認定不明,妨礙長期傳承。釐清制度可讓家族資金留在台灣,並補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家族辦公室及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政策拼圖。
2026年5月5日,行政院協調財政部、法務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達成共識:契約最長100年,且委託人不得保留變更受益權、受益人不得實質控制財產;後代依契約取得受益權不再重複課遺產稅或贈與稅。成立時仍須依法課稅一次,孳息須課所得稅;會計師估算10億元傳三代最高可省近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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