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諾州把《Digital Asset Privilege Tax Act》納入2027財政年度預算,對州內客戶透過經紀商進行的數位資產交換、移轉、保管與錢包服務按資產價值課稅。這不是針對資本利得,而是交易活動本身,為美國州級首見,因此引發業界對消費者成本與企業外移的疑慮。
伊利諾州議會2026年6月1日通過SB 3019,州長JB Pritzker於6月16日簽署,納入559億美元FY2027預算。0.2%稅率自2027年1月1日生效;經紀商須向伊利諾州稅務局註冊、代收及按月申報,違規可構成Class 3 felony,預估年增收6,0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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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的歷史脈絡數位資產商會提告伊利諾州抗議 0.2% 加密貨幣交易稅
伊利諾州把《數位資產稅法》納入2027財政年度預算,規定自2027年1月1日起,對州內客戶接受的數位資產交換、移轉或保管服務,按資產價值課徵0.2%。稅基並非獲利或服務費,且同一人帳戶間移轉也可能適用,因此被業界視為可能影響全美州級加密貨幣課稅的重要案例。
The Digital Chamber於2026年7月21日向桑加蒙郡巡迴法院提出32頁訴狀,控告伊利諾州檢察長Kwame Raoul與州稅務局局長David Harris,要求宣告法律無效並禁止執行。該組織主張新稅歧視以區塊鏈記錄或移轉的資產,即使投資人沒有獲利、甚至所有權未轉手仍可能納稅;法案定於202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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