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是警方為阻斷詐騙金流,通報金融機構限制交易的措施;但若通報源自商業爭議、三方詐騙或帳戶遭冒用,善意持有人也可能無法收付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因此強調,救濟制度須兼顧偵查需求與民眾基本金融權益。
刑事警察局最新澄清,符合一般商業糾紛、三方詐騙、帳戶遭盜用等共5種情形者,可檢附交易紀錄、對話或報案資料申請撤銷警示,不必等不起訴處分或法院判決確定。現有資料未載明公告日期、涉案金額及其餘2類細項,個案仍由原通報機關審查。
全部報導
1 篇原始報導馬克翻舊帳
這個事件的歷史脈絡這個訊號沒有歷史回聲
訂閱馬克雷達週報
每週五,本週最強訊號送進收件匣。隨時一鍵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