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人工智慧法》(EU AI Act)第 50 條將內容透明度納入監管核心,涵蓋聊天機器人及生成、操弄文字、影像、聲音與影片的系統。新制要求民眾能辨識 AI 互動與合成內容,藉此降低深偽、假訊息及冒充真人帶來的風險,維護對網路資訊的信任。
透明度規定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AI 供應商須以機器可讀格式標記生成內容;深偽影音、部分涉及公共利益的 AI 生成文本及 AI 客服,也須清楚揭露其性質。違規最高可罰 1,500 萬歐元;企業則可按前一年度全球營收 3% 裁罰,以較高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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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的歷史脈絡歐盟AI法案透明規範8月生效 聊天機器人與深偽內容須揭露
歐盟《AI法案》第50條聚焦生成式AI的透明度,目的在降低聊天機器人冒充真人,以及深偽影像、音訊誤導公眾的風險。規範涵蓋在歐盟市場提供服務的境內外業者,因此台灣等第三地企業只要服務觸及歐盟使用者,也可能受到約束。
歐盟執委會已發布第50條透明義務最終指南,相關規定將自2026年8月2日起適用。AI提供者與部署者須告知使用者正與AI互動,並以清楚可見或機器可讀方式標示生成內容與深偽作品;違規企業最高可能面臨1,500萬歐元或全球年營收3%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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