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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ECH
美監管機構鼓勵銀行共享欺詐數據防範金融犯罪
1 篇報導 · 首次偵測 2026-07-10 · 最後活動 2026-07-10
隨著全球金融詐欺與洗錢犯罪手法日新月異,傳統單一銀行的防範機制已難以應對跨機構的連續犯罪。此背景下,推動金融機構間的數據共享成為防範金融犯罪的關鍵。過去銀行因擔心違反隱私與民事責任,對分享疑似詐欺數據持保留態度。此事件將擴大防範範疇,建立聯防機制以即時攔阻非法資金流動。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局於2026年6月12日更新指南後,貨幣監理署(OCC)與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隨即於7月9日發布聯合公告,鼓勵金融機構依據《美國愛國者法案》第314(b)條的「安全港」條款,自願分享疑似詐欺與洗錢等非法活動數據,以提升通報效率並強化金融體系的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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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篇原始報導馬克翻舊帳
這個事件的歷史脈絡美FinCEN允許銀行實時共享欺詐數據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更新指南,明確指出銀行間可實時共享涉嫌欺詐的數據,並受法律安全港條款保護。此舉旨在協助銀行打擊洗錢與欺詐行為,但法律專家提醒該安全港尚未經司法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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