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監管機構擬修訂CRA規範 限制銀行對非營利組織捐款認列
1 篇報導 · 首次偵測 2026-08-07 · 最後活動 2026-08-07
美國國會1977年制定《社區再投資法》(CRA),要求監管機構評估銀行是否滿足中低收入社區的信貸需求,以遏止紅線歧視。CRA評等也會影響銀行申設分行與併購審查,因此銀行長期透過貸款、投資及捐款與非營利組織合作。
美國貨幣監理署(OCC)與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於2026年7月31日提出修法,未納入聯準會。資產逾100億美元的大型銀行若要讓捐款獲CRA認列,受款機構間接成本不得超過15%,並須提交書面承諾、證明及IRS Form 990;提案將公開徵詢意見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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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的歷史脈絡美監管機構擬修訂反紅線法案 聚焦銀行貸款並限制活動團體資助
美國國會於1977年制定《社區再投資法案》(CRA),要求銀行在安全穩健經營前提下,滿足包括中低收入地區在內的社區信貸需求。銀行的貸款、投資、捐贈與服務均可能影響監管評等,進而牽動分行及併購申請,因此規則如何認定合格活動備受關注。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與貨幣總監署(OCC)近日提出修訂草案,擬加強追蹤社區發展捐贈用途,防止款項流向非預定活動或過高營運成本,但未設定固定美元上限。評估權重將轉向銀行貸款表現,降低存款服務比重;草案刊登《聯邦公報》後開放公眾評論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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