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放銀行申請採用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法),讓業者依自身違約資料與模型估算風險,使資本計提更貼近實際曝險。相較統一標準計算法,IRB法可望優化風險性資產與資本配置,因而牽動銀行資本適足率及現金股利政策。
目前IRB法申請案已進入最後准駁階段,中信銀、國泰世華銀等7家銀行可望全數過關。核准後,各銀行仍須依監理要求導入模型與控管機制;若風險性資產計算更精準、資本結構隨之改善,將增加未來配息與資本運用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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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的歷史脈絡金管會核准7家銀行採用IRB法 提升資本適足率並拉大配息空間
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允許銀行以自建模型估算借款人違約機率與潛在損失,不再完全依賴監理機關的標準風險權數。若模型反映資產品質較佳,可望降低風險性資產、提高資本適足率,並增加放款與配息彈性,但仍受金管會模型驗證及產出下限約束。
金管會於2026年7月28日核准合作金庫、第一、兆豐、台北富邦、國泰世華、玉山及中國信託等7家銀行,自2026年第4季採用IRB法。產出下限首年為95%,其後每年降低5個百分點,至2031年第4季降為72.5%;主管機關未公布可釋出資本或增加配息的具體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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