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選舉署自2019年將加密貨幣視為實物捐贈;首席選舉官於2022年建議加強監管,2024年11月進一步主張全面禁止,因其假名性使捐贈者身分及境外資金難以核實。相同條文曾納入Bill C-65,卻因國會2025年1月休會失效。
加拿大政府於2026年3月26日提出Bill C-25,下議院4月24日二讀後送交委員會,最終於6月18日獲御准並生效。政黨、候選人及第三方不得接受加密資產、匯票或預付卡;違規款項須退回、銷毀或折現繳交加拿大選舉署,第三方逾200加元捐贈仍須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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