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業整併攸關市場競爭、金融穩定與服務延續,也可能影響分行布局及大量受僱人。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指出,合併與收購應由金融機構依公司治理及自身策略自主決定,主管機關則負責建立明確法制與友善環境,避免行政力量取代市場判斷。
彭金隆近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公聽會表示,金管會將依尊重市場機制、遵循法令、符合社會利益,以及財務與業務健全四大原則審查金融整併案。申請合併的金融機構還須提出受僱人權益說明,員工保障將列為重要審查要件,成為主管機關評估交易能否獲准的核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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