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業提供商品分期、汽車與機車融資等服務,過往未全面適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在利率、費用及還款條件資訊不足時,容易衍生爭議。金管會分三階段擴大納管,要求業者強化資訊揭露與徵信評估,補上非銀行融資的消費者保護缺口。
金管會表示,截至6月底,融資租賃相關申訴案件累計達163件,隨納管範圍擴大而顯著增加。第三階段預計於9月中旬上路,將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體會員納入適用範圍;屆時業者須清楚揭露利率與各項費用,並落實客戶信用及還款能力評估。
全部報導
1 篇原始報導馬克翻舊帳
這個事件的歷史脈絡金管會三階段納管融資租賃業者 祭金保法鐵腕保障消費權益
融資租賃業者長期承作汽機車及商品分期融資,卻未像銀行受完整金融監理,消費者遇到解約、商品瑕疵或債務爭議時,救濟管道相對有限。金管會因此分三階段將業者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強化契約公平、資訊揭露及申訴處理機制。
金管會最新公布第三波12家納管名單,相關規範將於2026年9月15日生效,屆時三階段合計38家融資租賃業者將全面適用金保法。監理重點包括禁止利率與費用揭露不清、超額融資及不當催收,並要求業者妥善處理解約與瑕疵商品爭議。
金保法納管融資租賃業第三階段將於 9 月上路
融資租賃公司過去未全面納入金融監理,商品分期、汽機車融資常衍生利率、費用、解約及催收爭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此分三階段將業者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要求揭露總費用年百分率與違約金;違規最高可處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消費者也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尋求救濟。
第一階段13家業者自2025年9月15日適用,第二階段13家於2026年3月15日加入;第三階段預定2026年9月15日納入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其餘13家,三階段合計39家。截至2026年5月底,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累計受理146件申訴,反映商品分期、解約及行銷等爭議已有正式處理管道。
融資租賃業納金保法半年 僅2件進入評議
台灣融資租賃業過去未全面受《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範,無卡分期、原車融資等業務曾衍生利費不透明、超額融資與催收爭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2025年9月15日起分階段納管,要求業者揭露年利率與總費用年百分率、落實KYC,並讓自然人可循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救濟。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2025年9月中至2026年3月31日共受理86件申訴,其中61件已處理完畢,僅2件申請評議;爭議以分期付款的遞延性商品服務及行銷問題為主。案件進入程序後,業者依結果每件須付新台幣8,000元或2萬元服務費,收費設計也促使業者在第一線加強協調與資訊揭露。
訂閱馬克雷達週報
每週五,本週最強訊號送進收件匣。隨時一鍵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