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第16條要求數位發展部推動與國際接軌的AI風險分類框架,供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識別、評估與應對風險。制度核心是依風險來源「分類」,而非由中央統一「分級」,再由各部會按醫療、金融等應用場域決定管理強度,兼顧產業創新與人權保障。
數位發展部2026年4月30日揭露草案時列出3大類、18項子類;7月7日正式發布v1.0並增至20項,涵蓋技術設計缺陷、部署操作與人機互動、社會結構及環境衝擊。框架提出盤點情境、識別風險、評估影響、應對風險4步驟;政府並規劃在《人工智慧基本法》施行後2年內完成法規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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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的歷史脈絡數發部公布AI風險框架與國際AI資安趨勢
隨著人工智慧技術在全球產業快速普及,AI帶來的資安威脅與法規合規性成為科技界與政府防範的焦點。為了建立安全的AI應用環境並接軌國際規範,各國紛紛制定風險管理指南,這攸關未來企業導入AI時的安全評估與信任建立,也是推動數位轉型與國家安全防護的重要基石。
台灣數位發展部於7月9日正式公布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劃分3大類與20項子類別以供風險管理參考。在此同時,國際資安趨勢亦深受AI影響,除廠商因應AI威脅調整安全更新週期外,美國政府也已開始利用Claude模型進行系統漏洞掃描,防範日益新穎的數位安全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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